真的想要快樂嗎?
	應該沒有人不要,
	為何都得不到呢?
	週四午安。
	(20230112)
	有兩個人吵了一天,
	一個人說3×8=21,
	另一人說3×8=24,
	相爭不下告到縣衙。
	縣官聽罷搖搖頭說:
	把3x 8=24那個人,
	拖出去大打二十板!
	而3x 8=24那個人,
	就無法接受大喊說:
	分明他蠢為何打我?
	縣官理直氣壯回答:
	跟三八二十一的人,
	能夠太吵上一整天,
	不打你這蠢人打誰?
	不和蠻橫之人爭論,
	因最後受傷的是你,
	因就算你有十張嘴,
	也說不過胡說的嘴!
	想快樂一定要記住:
	遇好辯之人不糾纒,
	碰到爛事別再糾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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